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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六年級合唱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推動「挑戰2008-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實施方案。 二、宗旨:策勵學生培養音樂學習意願,進而達成「一人一樂器,一校一樂團」的 生活化目標。 三、目的: (一)陶冶學生良好的藝術特質,達成多元化的學習目標,快樂學習快樂成長。 (二)培養兒童學習音樂的樂趣,提高演唱及欣賞能力,透過團隊學習及合作, 提升本校藝術氣氛。 四、參加對象:本校六年級以班級為單位,全班學生均需參加。 五、比賽日期與時間: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 六、比賽地點:本校行政大樓四樓視聽教室。 七、抽籤時間與地點:十二月十二日(星期二)中午十二點四十分於教務處進行抽籤。 八、比賽歌曲: (一)指定曲:快樂的向前走。 (二)自選曲:各班自選一首合唱曲。 九、評分標準:音色、音準、情感表達、團隊精神各佔百分之廿。 指揮、伴奏各佔百分之十。 十、評審老師:由教務處敦聘校長、主任及具藝術與人文專長之教師擔任。 十一、獎勵:團隊擇優錄取三名,同時選出最佳指揮一名、最佳伴奏一名, 由學校頒發獎狀及獎品以資鼓勵。 十二、注意事項: (一)除本校指定之歌曲外,自選歌曲請參賽班級於抽籤時將自選曲曲譜交至教務處,以供印製節目表。 (二)本處於比賽當天提供合唱台、鋼琴。 (三)指揮與伴奏人員應由各班同學自行擔任,除鋼琴外,不得參用任何其他樂器伴奏。(如自己班上缺少伴奏,可商請別班協助。) (四)參賽班級一律背譜,上台不得帶譜。 (五)各班請於各場開賽前十分鐘完成報到手續,不得延誤賽程。 (六)比賽成績在當天下午公佈於穿堂公佈欄。 十三、本活動所需之評審經費擬請家長會協助支應。 十四、本計畫由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活動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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