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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課程評鑑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92.1.15國台字第092006026號「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台南市教育局94.7.11南市教學字第09412529500號函。 三、本校九十四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策勵教師自我覺知,建構學校課程與教學評鑑機制,務實發展學校本位及特色。 二、務實發展並逐步整合建立學校課程,並能確保課程與教學之品質與成效。 三、經由課程發展委員會發展規劃具體可行的課程計畫與執行步驟,並確實檢核執行。 四、透過校本課程檢視學年所編擬的課程計畫,其涵蓋內容與範圍之適當性發展性及可行性。 五、配合工作時程檢討各領域課程實施成效及學生學習成果,並能依據檢核、研究與評鑑結果持續改進課程計畫,提昇學習成效,達成學校願景。 六、透過教師工作及研究團隊的建置與功能,充分發揮教師願力及潛能,互激互勵以收相輔相成之功。 參、評鑑原則: 一、績效性:以課程目標為依據,有系統的進行形成性評鑑、總結性評鑑,並依據評鑑結果,檢討修正,落實課程實施的理想目標。 二、診斷性:判斷學生學習經驗的有效性,進行整體評鑑,抽樣評鑑及個案評鑑,並據以檢討修正,增進辦學績效。 三、主動性:考量課程實施的可能情況,主動參酌適切而多元的評鑑方法,配合情境而靈活運用,建立主題統整的教育理念。 四、客觀性:以改進教學與辦學績效為前提,採用多元變通的評鑑考量課程實施的可能情況,作為課程評鑑的參考依據。 五、發展性:透過計畫、執行、評鑑的實務驗證,掌握教育政策及學校本位的具體發展進程,創新研發更積極有效的務實課程及教學策略。 肆、課程評鑑組織:(本校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成員)
伍、評鑑人員: 一、內部評鑑 1、課程發展委員會成員評鑑:檢討課程發展委員會運作方式與功能之適切性。 2、行政人員自評:處室主任針對本身業務及相關學校活動,配合自編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填寫學校活動實施成效自評表。 3、學年教學團隊評鑑:依據自行設計發展的教學活動及特色課程,進行逐項檢核自評。 4、教師自評:根據課程計畫實施的教學歷程與經驗,填寫課程計畫自評表。 5、學生暨家長評鑑:由教師設計適當的問卷調查表,向學生及家長徵詢任教領域之課程實施成效意見。 二、外部評鑑 實施第一、二年原則以內部評鑑為主,日後再分項分類邀請校外學者專家、教育局、國教輔導團或家長代表到校進行評鑑。 陸、評鑑範圍: 一、課程與教學評鑑:課程計畫總表、主題教學設計與實施、教科書版本選用實況、自編(選)教材之編纂與評鑑、學校本位課程規劃與實施、協同教學(教學團隊)組織與運作、教材蒐集、教學情境佈置、教學實施成果等。 二、學習評鑑:各學習領域定期評量或多元評量、各學習領域學習成就測驗。 三、行動研究:針對課程發展及教學現場衍生的問題或情況,能進行專題研究或分析。 四、教師進修:教師專業成長活動、教學視導機制功能、教學觀摩項度深化。 柒、實施方式: ※多元方式(質性與量化評鑑並重並行)-兼重形成性和總結性評鑑。 (1)教學檔案評量:評鑑規準分六大項-*檔案目錄(書面資料、電子檔案) *個人專業背景 *課程設計與省思 *學生學習成果評量(學生學習檔案) *班級經營與輔導 *教師專業成長 (2)教學觀察評鑑:評鑑規準分五大項-○精熟學科知識內容 ○清楚呈現教學內容 ○靈活運用教學策略 ○掌握有效班級經營 ○善用良好溝通技巧 (3)教科書評選:選用前各版本的分析、檢核、研議與評選作業 (4)訪談與問卷:訪問相關人員,進行家長滿意度調查問卷、活動成效檢核、資源投入與運用檢核等。 (5)教學成果的分享:學生學習成果展、檔案彙編、教學經驗分享等。 (6)學生學習評量:包括定期評量與平時評量。 捌、實施時間: 一、實施期程:自94年8月1日至95年7月31日 二、1.形成性評鑑:學期中,隨時進行自我評鑑或同儕評鑑。 2.總結性評鑑:學年結束前結合教師專業評鑑於每年五至六月實施。 玖、評鑑規準與指標:以國立教育研究院研發之課程評鑑手冊為規準。 拾、評鑑結果應用: (一) 改進學校本位課程與班級課程與特色課程的規劃與實施。 (二) 改進教科書的選用制度,以利各年級選用合適的教科書。 (三) 評鑑結果及所蒐集資料,由課程發展委員會定期召開會議檢討並適時修正計畫。 (四) 各領域發展小組應就各領域課程、教材、教學活動、評量方式等進行評估檢討。 (五) 教師收集各方意見後,如屬學生能力部分,以補救教學、資源班教學及修訂課程方式改善。如屬於教師方面,則依據教師需求,加強進修、輔導。如屬於行政措施,則設法修正。 (六) 改進班級的教學與評量工作,提升學習成效。 (七) 進行後設評鑑,以改進學校的課程與教學評鑑制度。 拾壹、經費預算: 市府補助每校一萬元,不足部分,商請家長會編列教學研發費協助支應。(如附件) 拾貳、年度結束後,承辦本活動工作人員與教學優異者給予敘獎,以資鼓勵。 拾參、本計畫經課程發展委員會議審查通過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推動學校課程評鑑作業流程 一、舉辦全校教師課程評鑑工作研討會
二、課程評鑑委員工作編組(有※號為小組召集人)
三、加強校內教師溝通並凝聚共識 1.納入新學年度校務實施計畫,充分和教師宣導及溝通後,經校務會議通過實施。 2.邀聘專家學者對全體教師講授學校課程評鑑的精神與內涵,配合學校並就目前已推動學校所使用的工具和具體做法詳細剖析。 3.學期結束前,依據已執行的經驗,邀請學者專家和全體視導委員,面對面雙向對話,尋求更有效率的教師專業成長內涵及方式。 4.邊做邊修,凝聚並產出最適合本校教師需求的檢視工具。 四、召開學年會議 1.於暑假期間設計學校課程時,召開學年會議擬定實施細則與特色課程。 2.開學後兩週內召開學年會議,檢視實施情形設計並準備所需表格。同時與群組或學年團隊作教學前之溝通。 3.學期末召開學年會議作一檢視與分享,建置學年網站優點及特色分類掛上平臺,發現困難進行研議因應與解決之道。 五、推動課程評鑑進程中的隨機檢視 1.教學者可透過教師群組團隊或學年,於學期中選定一週由同儕或邀請視導委員進行研討,並提出階段性的工作記錄。 2.平昔在記錄「評鑑手冊」時,可視進度及需求和同儕或視導委員隨機討論分享。 六、召開課程評鑑研討會 1.視推動進程及實際需要舉辦課程評鑑研討會。 2.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議,依據實驗情形之觀察進行內容討論與溝通。 3.每兩個月召開課程評鑑委員會議,依據實驗進程提出觀察報告及經驗分享。 七、蒐集並彙整優異課程評鑑學相關資料,配合教師進修或學年會議召開教師同儕專業研討會。 八、依據課程評鑑場現的情況及教師需求,進行持續性的專業對話與觀摩示範活動。 九、追蹤輔導及擬定重建計畫。 十、於學期結束前或配合實際需求不定期邀請專家學者列席指導進行專業對話。 十一、彙整課程評鑑相關資料,研擬相關之行動研究及發展計畫。 十二、課程評鑑檢核期程: 1、隨機檢核:教師個人依教學現場自我覺察與需求,隨時可透過專業團隊或伙伴群協助,即時尋求解決策略及方法。 2、期中檢討:上下學期各一次,於學期結束前兩週進行。 3、期末報告:學校於學年度結束時,提出該學年度的實施績效報告與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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